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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天宇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本科生各年级: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发挥奖学金在育人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和激励作用,特设立“天宇奖学金”,旨在通过全面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发展、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努力进取、勇于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根据捐资人意愿,现将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经济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大一新生、留学生、交流生) ;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突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7.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8.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9.未受到学校、学院各类处分,或受到处分但已过处分限制期限的。

二、奖励方式

天宇奖学金分为天宇基地培优奖学金和天宇勤奋进取奖学金两项。天宇基地培优奖学金面向二、三、四年级经济学基地班,天宇勤奋进取奖学金面向二、三、四年级基地班之外的其他各班级。

1.天宇基地培优奖学金旨在激励经济学基地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学年班级综合成绩前10%(含)设为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元;班级综合成绩前10%至30%(含)设为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班级综合成绩前 30%至 60%(含)设为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元。

2.天宇勤奋进取奖学金每学年每年级设3个,共设立9个,每生每年1000元。旨在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综合成绩取得显著进步,且综合成绩位于班级前50%的学生。原则上在班级中,上一学年综合成绩进步位次不低于5位,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按照先比较进步位次,再比较成绩提高幅度的顺序,择优推荐。若该年级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满3人时,由天宇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至其他年级。

三、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一份成绩单(加盖学工组公章)。

2.学工组进行初步评议,初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天宇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

3.经评定小组审核合格,评审结果于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进行调查复议。

4.学院将终审结果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审批,按名册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学院所有。

天宇基地培优奖学金申请表.doc

天宇勤奋进取奖学金申请表.doc



 

 经济学院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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