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经济学基地班人才培养实际,现开展2024-2025学年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工作。
一、对流班级
2024-2025学年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面向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2022级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在2024年春季学期专业分流时已实施对流,不再参加本次对流。
二、对流方式
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综合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后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的学生,或大一学年所修读的计入毕业总学分要求的各科课程有不及格记录的学生,须从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对流到2023级经济学普通班。
2023级经济学普通班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各班级前3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且大一学年所修读的计入毕业总学分要求的各科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可以提交转入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学习的申请。
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设置人数上限为50人,对所有申请转入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的学生按成绩单“必修限选学分绩”排名,按照排名依次录取。
三、对流时间
2024年9月12日,公布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方案。
2024年9月15日18:00前,2023级经济学各普通班具有转入基地班资格的学生,向学院提交转入2023级经济学基地班学习的申请表(见附件)签字扫描电子版至nali@lzu.edu.cn。不按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2024年9月18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公示2024-2025学年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名单。
2024年9月20日前,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报送2024-2025学年经济学基地班与普通班对流名单。
四、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对流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次对流工作的各项纪律检查工作。对对流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受理电话:0931-5292090。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次对流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
附件: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9月10日